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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是隶属于上海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老年人提供机构住养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示范性市一级福利院,民政部首批 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点单位,全国模范养老机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社会工作示范点。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康复治疗师:1名。 2、护士: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康复治疗师 职位说明:负责住养老人的康复理疗工作。制定个体和群体康复方案,并予以实施评估。 招聘条件: 康复专业或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本市城镇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社会人员须有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2、护士 职位说明:负责住养老人的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工作。制定医疗护理个案,并予以实施评估。 招聘条件: 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本市城镇户口,社会人员须有护士及以上资格证书,能从事一线生活护理工作。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人事科(徐汇区宛平南路465号)。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根据收到的个人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情况择优录用。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我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民政局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绮娜 联系电话:54241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