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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治疗师硕士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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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小秘书 发表于 2019-6-12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来自: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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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招聘简章(2019年6月-医师、医技、管理)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复旦大学与厦门市市政府签订的《合作建设运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协议书》及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的发展需要,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组织实施本次编内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5、医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

  6、医师岗位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提供合格证书或425分以上成绩报告单)。

  (二)不得报名、聘用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0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七部分第十七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在面试资格复核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及条件

  具体内容见《2019年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6月-医师、医技、管理)》(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1日上午 8:00—6月16日下午17:00

  (二)报名办法:

  1、网络系统报名

  登录网络系统(路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官网http://www.zs-hospital.sh.cn——人才招聘——下载及网络填报专区——2019年中山医院厦门医院招聘信息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①此仅为电子信息上传,不需要打印为纸质材料;②因无法重复保存,务必完善信息且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2、寄送纸质材料

  (1)收件截止时间:6月16日下午17:00。收件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180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5号楼4楼 419室人事处。收件人:刘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021-64041990。邮政编码:200032

  注意事项:①信封左下角注明“厦门医院”,在收件截止时间前寄到;②需将纸质材料复印件按如下清单依序装订成册,不齐全的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2)纸质材料清单:

  1)报考住院医师-基地住培类岗位的:需填写《学员报名登记表》。下载路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官网(http://www.zs-hospital.sh.cn)-人才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其他类型岗位的:需填写《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岗位应聘申请表》,下载路径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官网(http://www.zs-hospital.sh.cn)-人才招聘-下载及网络填报专区-应聘申请表。

  注意事项:①在表格相应区域签字。②请在“申报培训学科”填报应聘科室及对应基地。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所有在校期间成绩单复印件(从第一学历到最高学历)、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含中专及以上)、国家四级和六级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规培完成合格证明、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获奖励的证书复印件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复印件。非复旦大学研究生,请提供学校研究生科或教务处出具的研究生学位类型证明(科研型/临床型)。

  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简历、已取得的所有中专及以上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国家四级和六级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复印件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复印件。非复旦大学研究生,请提供学校研究生科或教务处出具的研究生学位类型证明(科研型/临床型)。报考医师类岗位且在2010年及以后参加工作的,还需提供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规培完成合格证明无效)。

  3)如有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著,提供复印件(封面、目录和全文),论文出版截止日期2019年6月16日(以期刊正式出版为准);如有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请提供相应书面证明材料。

  4)符合加分政策的人员另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分政策详见本次招聘简章第四部分第2小点):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并安置在厦门市的可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民政局安置办开具证明(联系电话0592-2892062;安置在厦门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证明)。

  ②服务基层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福建户籍或福建生源证明材料。

  ③符合加分政策的我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持相应奖项证书前往厦门市体育局人事处开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5339323)。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方可报名,并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团队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予以告知,请报考者确认所留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资格复核

  笔试前,所有拟进入笔试人选由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团队进行资格条件审核。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每科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

  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予以告知,请报考者确认所留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2.考生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笔试加分

  (1)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期为1年且期满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务期为2年但服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人员),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不加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国家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1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3分/次;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次;获得优秀士官或优秀士兵或优秀义务兵荣誉称号的另加1分/次;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加5分。

  (3)我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或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1名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的运动员,加7分。

  (4)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各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免笔试人员在专业测试、面试环节均不享受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如实填报,并在6月16日17:00前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一份,与报名材料一并寄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人事处(原件于面试时由报考人员提供,现场审核后将原件当场退还报考人员),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并安置在厦门市的可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民政局安置办开具证明(联系电话0592-2892062;安置在厦门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证明)。

  ②服务基层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福建户籍或福建生源证明材料。

  ③符合加分政策的我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持相应奖项证书前往厦门市体育局人事处开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5339323)。

  (三)面试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报考者确认所留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由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面试环节包括:

  1)个人PPT中文制作、英语汇报(5分钟),内容包括学习工作经历、临床工作、专业技能、科研工作(发表论文)、个人综合素质、英语能力等;

  2)专家提问。

  (五)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和折算过程的中间数等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综合总分相同者,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综合总分、笔试成绩都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如果依然相同,相应考生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综合总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我市应征入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由短信或电话或官网通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按时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从事放射岗位人员还需根据卫通[2011]2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完成岗前必检项目的体检,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 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四) 考核开始时,招聘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考核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以进行考核;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在面试后、办理人员调动或重新录用或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业手续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每个岗位仅递补一次,拟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实施递补的,均不再顺延递补)。是否需要递补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除非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审核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招聘单位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已进入办理人员调动或重新录用或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业程序的,其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http://www.zsxmhospital.com/)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二)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须于公示期满后5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聘用须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原则、根据本单位发布的招聘岗位进行聘任。如用人单位的拟聘岗位数量不足或拟聘人员不具备相应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在省外或中央各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后(含军队转业技术干部)调入本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经本市相应职改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岗位聘任。

  (四)拟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用人单位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今后工作地点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

  聘用人员的人员身份以及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由相关部门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后,依据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七、其它事项

  (一)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本简章如无特别说明,须在报名截止日(2019年6月16日)前(含报名截止日,下同)取得。已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或评审等)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工作经历(经验)年限计算到报名截止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最高年龄计算到2019年6月16日。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3年6月16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员。其他最高年龄要求的计算法以此类推。

  (二)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同)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为准,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或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上查询的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报考者所学专业因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未列入岗位要求的情形,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按照相近、相似原则进行认定。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或学位证或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表或论文发表情况或学校证明等有效凭证,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专业的,含“临床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或“临床医学博士”。

  (三)报名手续、招聘条件等问题,请咨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方式: 0592-3569172;021-64041990*2371。

  (四)全日制普通教育2019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系指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取得合格证书。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七)持下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具体如下:

  1.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属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及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确认;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确认。双学历(位)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的参照执行。

  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位)认证。

  除了明确要求全日制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者专业可以按照本人收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辅修专业予以认定。辅修专业对应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可查询。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fxzy/)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4. 情况特殊未能及时提供认证报告或不能网上查询确认的,经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核准,报考人员可做出书面承诺后先行参加考试。书面承诺内容应含个人身份信息、报考岗位信息、认证报告延长提交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确需超过30天的,须报主管部门另行研究同意,最长再延长20天),并表明未能在承诺期限内提交认证报告或可网上查询确认或查询确认的有关内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及报考要求时自愿放弃考试及聘用资格。其中,以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的,须向招聘单位书面承诺提供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或可网上查询确认的具体日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相应资格。认证报告注明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符,或认证报告无法认可相应学历(位)的,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持有国(境)外取得并经可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的学历均可报考要求全日制专业条件的岗位。

  (九)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包含:①持有《医师资格证书》;②已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尚未发放《医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合格成绩单。

  (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有XX条件以上的,指具有XX条件或XX条件以上所有条件中任何一个即可。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取得初级、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的任何一项或其中两项或三项都可。

  (十一)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市人社局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相关,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工作经验年限。

  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含兼职),不能视为工作经验。

  (十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岗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的,应聘人员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十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厦门市职改办审核认定。

  (十四)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尚未到政府人事、教育部门办理就业审批及报到手续的人员。

  (十五)已就业的报考人员应协助招聘单位共同做好拟聘用手续的办理工作。

  (十六)本次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七)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简章相关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召集研究或请示上级后作出决定。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

  2019年6月1日


附件下载:

·2019年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6月-医师、医技、管理).xls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doc

(来源:http://hrss.xm.gov.cn/xxgk/tzgg/201906/t20190606_22904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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