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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运动疗法的基本概念 [打印本页]
作者: 唐泽宇 时间: 2012-11-15 20:06
标题: 运动疗法的基本概念
运动疗法的基本概念
一物理疗法概念
物理疗法(physical therapy,PT)是应用躯体运动、按摩、牵引、机械设备训练等力学因素和电、光、声、磁、冷、热等其他物理因素预防和治疗伤病的一种治疗方法。
物理疗法有悠久的历史,世界公认我国古代武术中的功夫是物理疗法中运动疗法的先驱。我国第一部医书——《黄帝内经·素问》中详细记载了导引(呼吸体操)、按跷(按摩)、浸渍发汗(水疗)、药熨(热疗)、角(拔罐-温热合并负压治疗)、攻达(针灸)等物理疗法。东汉三国的名医华佗将导引进一步发展,编成虎、鸟、鹿、熊、猿等五种禽类的五禽戏,这实质上就是我国最早的运动疗法。在国外,公元前4世纪,Hippocrates已在著作中谈到利用矿泉、日光、海水及“体育”来治病。而最早提出运动疗法的是Tarento的locus和Medea医生,目前公认的第一个论述运动疗法的是Herodicus,因而国外常称Herodicus为运动疗法之父。
在其他物理因素方面,我国秦汉时期的《神农本草经》中已有用磁治病的记载;《山海经》中已提到箴石(砭针),可知当时已开始以石刺治病,这实质上就是针灸疗法的开始。在国外,18世纪Franklin用来顿瓶放电治疗瘫痪患者和Galvani发现了直流电,均成为电疗法的开始;1896年,Finsen制成含有大量紫外线的炭棒弧光灯,开创了光疗的领域;1939年,Pohlman将超声用于治疗,开创了超声疗法;60年代激光也加入了治疗的行列。随着物理学的发展,众多的物理因素在治疗中被采用,形成了现今的物理疗法。
物理疗法包括物理因子疗法和运动疗法。
物理因子疗法(理疗)是使用电、光、声、磁、水、蜡、力等物理因子治疗,对减轻炎症、缓解疼痛、改善肌肉瘫痪、抑制痉挛、防止瘢痕的增生以及促进局部血液循环障碍等均有较好效果。近年来,经皮神经电刺激(TENS),功能性电刺激(FES)和生物反馈疗法(BF)在镇痛、恢复和代偿肢体脏器功能等方面的应用日益广泛。
二运动疗法概念
运动疗法(Kinesiotherapy,therapeutic exercise或movement therapy)是在物理治疗中利用力学的因素(躯体运动、牵引、按摩、借助器械的运动等)缓解患者症状或改善功能的一种治疗方法,亦称治疗训练(therapeutic exercise)。当完全由患者主动进行时可称为体育疗法。但在康复对象中,尤其是伤病后早期,都需用被动的方法,因此以称运动疗法为宜。
运动疗法也可定义为:是通过手法操作或体操或借助器械等主动和/或被动运动的方式来达到改善或代偿肢体或脏器功能的治疗方法。如肢体瘫痪后通过活动将不正常的运动模式转变为正常或接近正常的模式,增强对肌群和肢体的控制能力及运动的耐力,改善运动的协调性和平衡等,借助或不借助器械,科学地、有针对性地、循序渐进地恢复患者丧失或减弱了的运动功能,同时预防和治疗肌肉萎缩、关节僵直、骨质疏松、局部或全身畸形等并发症。
运动疗法是康复治疗五大支柱中最重要和应用得最多的方法,因此对其原理和方法必需有较深入的了解。
三 运动疗法的特点
1、运动疗法是物理疗法的核心部分,是现代康复医学的重要治疗手段之一,是依据生物力学、人体运动学、神经生理与神经发育学的基本原理,对各种原因导致运动功能障碍的患者进行针对性的治疗与训练的一类疗法。随着障碍学和神经生理学的引入,运动疗法已经形成了针对某种疾患进行康复治疗的独立体系,它在物理疗法中的位置以及与治疗方法之间的关系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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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动疗法不是被动的接受治疗,其本质是患者本身主动地进行运动而达到治疗的目的,但这绝不意味着让患者任意地,尽自己力所能及地活动,而是要严格地按照医生的运动处方,在物理治疗师(physical therapist,PT)的具体提示和指导下进行的一种治疗方法。如果不这样做,不仅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出现相反的或不可逆转的副作用。运动疗法最基本的治疗,是以患者与PT呈一对一的形式进行,偶尔使用小组集体训练形式,从心理治疗角度考虑对较轻患者进行有很大的帮助如太极拳、五禽戏、体操训练等。
3、运动疗法不需要特殊的、复杂的、价格昂贵的器械,而最需要的是具有丰富知识和娴熟技术的PT。 四 运动疗法目的
通过运动疗法应达到以下目的:
1、改善运动的控制和协调性;
2、增强肌力;
3、增强耐力;
4、关节活动度的维持与改善;
5、呼吸训练,改善呼吸功能,增强心肺功能;
6、提高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7、改善生活质量。
五 运动疗法的适应证与禁忌证
(一) 适应证
1、神经系统疾患
(1)脑卒中;
(2)脑外伤;
(3)帕金森综合症;
(4)下运动神经元疾患。
2、关节疾患
(1)关节挛缩;
(2)骨折及骨折后关节功能障碍;
(3)断肢再植及手外伤后;
(4)烧伤后关节挛缩;
(5)腰痛症;
(6)类风湿性关节炎及强直性脊柱炎;
(7)脊柱侧弯。
3、软组织损伤
(1)肌肉拉裂伤及肌腱断裂术后;
(2)肌萎缩;
(3)全身及内脏器官机能低下。
(二)禁忌证
1、绝对禁忌证
(1)危重病需绝对休息者;
(2)持续发作的冠心病;
(3)心肌梗死后仍有偶发者;
(4)安静时舒张压在(16kPa)120mmHg以上,收缩压在(24kPa)180mmHg以上者;
(5)起立性低血压;
(6)重症的心律不齐;
(7)Ⅱ~Ⅲ度的心功能障碍;
(8)动脉瘤;
(9)高热;
(10)重症的心功能代偿不全;
(11)急性心内、外膜炎及心肌炎;
(12)剧痛;
(13)心传导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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