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黄埔区关于招聘服务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黄埔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 残疾人康复治疗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高,遵纪守法,有爱心,能热心为残疾人服务; (二)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应的技术和专业技术资格; (三)年龄在35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有初级以上职称及康复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参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3日至8月31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庙头育才路7号黄埔康苑,四楼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张小姐、陈小姐 联系电话:8208 9652,传真:8208 9652 3.报名须提交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计生证明材料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2张(报名材料不齐不予受理,已受理材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由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后,拟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可以开考,如果报名人数不足则视情况由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考领导小组决定招考工作安排。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操方式进行。笔试设成绩合格线,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范围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残疾人康复知识等。 2.面试:面试试题由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考领导小组统一命题。 3.实操:由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组织实际技能操作考试。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前一名体检不合格,后一名依次替补。 (五)组织考察 对每个职位总成绩符合规定要求并经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 (六)确定人选 经体检合格者,按照考试、组织考察的汇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次序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按3个工作日进行公示 (八)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九)试用与聘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签定劳动合同(每年签一次)。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残疾人康复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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