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
1.无动力式助行器:包括各种手杖、臂杖、腋杖、多脚杖和助行架等,可作为下肢肌力衰弱者、残存部分肌力和行走能力的轻度瘫痪患者的辅助站立、行走工具。
2.动力式助行器:作为完全性截瘫伴患肢肌肉对电刺激无反应的高位截瘫患者的助行用具。
3.功能性电刺激助行器:作为偏瘫下肢和截瘫患者的助行用具。
操作程序
1.由康复医师或康复工程人员对患者进行病理和生理学检查。
2.在康复医师或康复工程人员指导下确定应选用的助行器种类,开出助行器处方和训练方案。
3.在治疗师帮助下进行部分助行器的使用前训练。
4.定期随访。
注意事项
1.在选用固定长度手杖时,应注意选用与患者相适应的长度。将上臂自然下垂,屈肘45°,掌心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即为所选手杖的长度。同时注意患者手腕和手握的强度必须能承担其体重。当患侧下肢支撑力小于90%时,不宜使用手杖。
2.使用四点杖时,手杖把手的开口应向后,把平坦的一侧靠近患者身旁,行走时手杖不要靠患者太近或太远。当患侧下肢支撑力小于55%时,不宜使用单拐或四点杖。
3.使用肘杖时,患者需要进行穿、脱和用于行走的练习,同时患者使用肘杖侧的整个上肢应有良好的力量来支持更多的体重。
4.使用前臂杖时,杖不能离身体前方太远。在尝试无监护下行走前,要确认患者已有充分的平衡和协调能力。
5.使用腋杖时,要使患者认识到是通过把手负重而不是靠腋垫,否则有伤及臂丛的危险。腋垫应抵在侧胸壁上。当患侧下肢支撑力小于50%时,不宜使用单腋杖。
6.使用助行架时,要确保患者迈步腿迈步时不要太靠近助行架,否则有向后倾跌的危险。也不能把助行架放得离患者前方太远,否则会扰乱平衡。当双下肢支撑力总和小于100%时,不宜使用助行架。
7.穿戴动力式助行器的患者,需要在移动式助行架或多脚杖的辅助下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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