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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四肢骨折等9个常见病种(手术)早期康复诊疗原则的通知(骨科相关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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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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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5-16 23:06
标题:
卫生部-四肢骨折等9个常见病种(手术)早期康复诊疗原则的通知(骨科相关摘录)
卫生部医政司的文件-关于印发四肢骨折等9个常见病种(手术)早期康复诊疗原则的通知
骨科相关摘录:
在疾病早期规范开展康复诊疗,可以有效避免或减轻患者功能障碍,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降低家庭与社会的负担。早期康复诊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患者安全原则。保证患者安全是开展早期康复诊疗
的核心要求。康复诊疗活动应当由康复医师和具备执业资质的康复治疗师实施。康复治疗过程中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及时了解治疗效果,避免引起病情加重、不良反应及出现新损伤等情况。
二、循序渐进原则。康复治疗的方法、强度、时间、频度等剂量参数应当从小到大,合理递增。
三、个体化诊疗原则。应当全面了解患者基本信息、病情及专科治疗情况、功能障碍范围及程度等,制订个体化的康复诊疗方案。
四、多学科合作原则。康复专业人员与其他临床专科医务人员应当充分沟通,建立团队工作模式,综合专科优势,共同制订实施康复诊疗方案,提高患者整体治疗效果。
四肢骨折早期康复诊疗原则
一、首次诊疗时间
骨科临床处置完成后24小时内。
二、康复评定内容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意识、生命体征、睡眠和大小便等基本情况。了解患者总体治疗情况。
(二)康复专科评定。评定骨折部位的疼痛、肿胀情况,肢体神经功能和循环功能,在不影响骨折稳定性的前提下评定关节活动度和肌力等。根据病情评定患者的转移、站立、步行功能以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三、康复治疗
根据评定结果并结合病情,视情开展以下康复治疗。
(一)体位摆放与处理。
(二)防治并发症,特别是深静脉血栓、关节粘连、肌肉萎缩、肌腱萎缩和骨化性肌炎等。
(三)骨折局部治疗。消肿、止痛、促进骨折部位的愈合。根据骨折部位及固定方法,实施骨折部位的等长收缩运动和相邻关节主动或被动运动。
(四)根据患者病情,适时开展转移、负重及步行训练,必要时进行辅助器具的使用指导。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骨折固定方式,制定患肢负重时间进度表。
(二)康复治疗不应引起患者明显疼痛,运动量应当循序渐进。
(三)患者出现以下情况或并发症时,应当调整或暂停康复治疗:生命体征不稳定、发热、肺栓塞、下肢深静脉血栓、骨折固定不稳定、伴发不宜康复治疗的疾病以及患者不配合等。
运动创伤早期康复诊疗原则
一、首次诊疗时间
临床专科处置完成后24小时内。
二、康复评定内容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意识、生命体征、睡眠和大小便等基本情况。了解患者总体治疗情况。
(二)康复专科评定。评定损伤部位的疼痛、肿胀情况,关节活动度和肌力,神经功能状况等。根据病情评定患者的运动能力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三、康复治疗
根据评定结果并结合病情,视情开展以下康复治疗。
(一)体位摆放与处理。
(二)防治并发症,特别是深静脉血栓、关节粘连、肌肉萎缩、肌腱萎缩和骨化性肌炎等。
(三)局部治疗。消肿、止痛、促进损伤部位的愈合。根据损伤部位及固定方法,实施肌力训练和关节主动或被动运动。
(四)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运动能力、本体感觉、负重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必要时配置辅助器具。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组织损伤和愈合情况进行康复治疗,准确把握关节活动范围和牵伸强度,避免二次损伤。
(二)康复治疗不应引起患者明显疼痛,运动量应循序渐进。
髋/膝关节置换早期康复诊疗原则
一、首次诊疗时间
关节置换术后24小时内。鼓励在手术前根据病情开展适宜的康复诊疗及宣教。
二、康复评定内容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意识、生命体征、睡眠和大小便等基本情况。了解患者总体治疗情况。
(二)康复专科评定。评定手术部位的疼痛、肿胀情况,肢体神经功能和循环功能,在不影响关节稳定性的前提下评定关节活动度和肌力等。根据病情评定患者的转移、站立、步行功能以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三、康复治疗
根据评定结果并结合病情,视情开展以下康复治疗。
(一)体位摆放与处理。
(二)防治并发症,特别是预防假体松动和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
(三)手术部位治疗。消肿、止痛、促进伤口愈合。根据手术方式和假体类型,实施肌力训练和关节主动或被动运动。
(四)根据患者病情,适时开展转移、负重及步行训练,必要时进行辅助器具的使用指导。
四、注意事项
(一)髋关节置换术后早期应当保持手术关节轻度外展,避免易引发假体脱位的体位和动作。膝关节置换术后早期应当保持手术关节伸直,膝后不垫枕。
(二)根据手术方式和假体类型,确定患肢负重时间进度。
(三)康复治疗不应当引起患者明显疼痛,运动量应当循序渐进。
(四)患者出现以下情况应当调整或暂停康复治疗:生命体征不稳定、发热、肺栓塞、下肢深静脉血栓、假体松动或脱位、伴发不宜康复治疗的疾病以及患者不配合等。
手外伤早期康复诊疗原则
一、首次诊疗时间
临床专科处置完成后24小时内。
二、康复评定内容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意识、生命体征、睡眠和大小便等基本情况。了解患者总体治疗情况。
(二)康复专科评定。评定受伤手疼痛、肿胀情况,神经功能和循环功能,在不影响组织愈合的前提下评定关节活动度和肌力等。
三、康复治疗
根据评定结果并结合病情,视情开展以下康复治疗。
(一)受伤手保持功能位或有利于组织愈合的位置。
(二)局部治疗。消肿、止痛、促进组织愈合。根据损伤类型、部位和治疗方式,实施肌力训练、关节主动或被动运动,保持关节活动度,预防肌腱粘连和关节僵硬。
(三)根据患者病情,适时开展手功能训练和感知觉训练。必要时配置辅助器具。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肌腱愈合情况进行康复治疗,准确把握关节活动范围和牵伸强度,以主动运动为主,注意避免肌腱断裂。
(二)康复治疗不应当引起患者明显疼痛,运动量应当循序渐进。
周围神经损伤早期康复诊疗原则
一、首次诊疗时间
临床专科处置完成后24小时内。
二、康复评定内容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意识、生命体征,睡眠和大小便等基本情况。了解患者总体治疗情况。
(二)康复专科评定。评定肢体感觉功能、运动功能和循环功能,反射检查,必要时实施神经电生理评定。
三、康复治疗
根据评定结果并结合病情,视情开展以下康复治疗。
(一)保持肢体处于有利于组织愈合的位置。
(二)局部治疗。消肿、止痛、促进神经修复。根据损伤类型、部位和治疗方式,实施物理因子治疗和关节主动或被动运动,促进神经功能恢复、保持关节活动度。
(三)根据患者病情,适时开展肌力训练和感知觉训练。必要时配置辅助器具。
四、注意事项
周围神经损伤早期康复治疗时,应当避免代偿动作,防止皮肤损伤。禁忌过度牵伸动作,避免过度疲劳。
脊髓损伤早期康复诊疗原则
一、首次诊疗时间
临床专科处置完成后48小时内。
二、康复评定内容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意识、生命体征,睡眠,大、小便等基本情况。了解患者总体治疗情况。
(二)康复专科评定。采用《脊髓损伤神经学分类国际标准》评定脊髓休克、神经损伤的平面和程度。根据患者情况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三、康复治疗
根据评定结果并结合病情,视情开展以下康复治疗。
(一)体位摆放与处理。
(二)防治并发症,特别是压疮、泌尿系统感染、神经源性膀胱导致的膀胱和肾脏损害、深静脉血栓、坠积性肺炎、关节或肌肉肌腱的损伤、肌肉萎缩和肌腱萎缩、体位性低血压等。
(三)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主动或被动的关节活动和肌力训练,早期坐站训练、呼吸及排痰训练、神经源膀胱和直肠处理、疼痛处理。
(四)根据患者病情,适时开展日常生活能力训练。必要时配置辅助器具。
(五)开展早期心理支持。
四、注意事项
(一)早期坐站训练时根据损伤平面选用合适的辅助器具保护,支撑脊柱。
(二)在康复治疗过程中特别注意防治并发症,如压疮、肺部感染、泌尿道感染、深静脉血栓形成、体位性低血压等。
(三)高位脊髓损伤患者应密切观察患者呼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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