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手综合征分期标准
肩手综合征分期标准
详见下表:
分期
标 准
Ⅰ期
肩痛,活动受限,同侧手腕、指胀痛,出现发红、皮温上升等血管运动性反应。X线下可见手与肩部骨骼有脱钙表现。手指多呈现伸直位,屈曲时受限,被动屈曲可引起剧痛。此期可持续3~6个月,以后或治愈或进入Ⅱ期
Ⅱ期
肩手肿胀和自发痛消失,皮肤和手的小肌肉有日益显著的萎缩。有时可引起Dupuytren挛缩样掌腱膜肥厚。手指ROM日益受限。此期亦可持续3~6个月,如治疗不当将进入Ⅲ期
Ⅲ期
手部皮肤肌肉萎缩显著,手指完全挛缩,X线上有广泛的骨腐蚀,已无恢复希望
*肩手综合征诊断要点:有神经系统疾病;单侧肩手痛,皮肤潮红、皮温上升;手指屈曲受限;局部无外伤、感染证据,也无周围血管病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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