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rtzke残疾评定量表
分级
标准
0级
神经学检查正常(上述检查各项均为0级)
1级
无残疾或仅有轻微体征,如Babinski征或震动觉减低(上述检查有1项为1级)
2级
轻度残疾,如轻度无力或步行、感觉和视力轻度障碍(上述检查有1~2项为2级)
3级
中度残疾,如不完全性单瘫,中度共济失调或少数几项功能障碍的组合,但可独立步行(上述检查有1~2项为3级,或有几项为2级)
4级
较严重的度残疾,可独立步行,每日活动12h以上(以上检查有1项为4级,或几项≤3级)
5级
重度残疾,如不采取特殊措施则影响工作能力,只能短距离独立步行(以上检查有1项为5级,或几项≤3级)
6级
步行需借助手杖、拐杖或支架等((以上检查有1项以上≥3级)
7级
依靠轮椅生活,但自己可驱动及上下轮椅(以上检查有1项以上≥4级,少数情况下仅锥体系一项5级)
8级
卧床不起,上肢可以活动(以上检查有几项≥4级)
9级
终日卧床,生活能力全部丧失(以上检查多项≥4级)
10级
死于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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