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复医学会“康复医学科先进集体” 评选标准及细则
http://p1.pstatp.com/large/pgc-image/1528948143948f7e96af914各康复医疗机构:为了加强学会管理,提高我市的康复医疗质量,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深圳市康复医学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18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 : 在深圳市从事康复的医疗机构。二、评选名额:10 个。三、评选条件(一)必备条件(60 分)1.三甲医院的康复医学科,康复医疗工作开展 10 年以上。2.康复病房、门诊兼有,病床数在 20 张床以上。3.规范开展康复评定和康复治疗,并将评定及治疗结果反映在病程记录中,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4.开展了与医学发展相适应的新技术、新疗法,并每年举行市级以上学术会议或市级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行推广。5.在深圳市立项的市级或以上科研课题,尤其注重科技进步奖。6.科室没有发生医疗事故和有效投诉。(二)学科带头人(40 分,可加分)1.近 5 年来康复相关(指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医学会、中国康复医学会、中医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的学术任职(市级主任委员5分/项,副主任委员 3 分,常委 2 分,委员 1分;省级主任委员 10 分/项,副主任委员 6 分,常委 4 分,委员 2 分;国家级主任委员 20 分/项,副主任委员 10 分,常委 8 分,委员 4 分)。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或医学核心期刊发表各层次的论文篇数(核心5分/篇,非核心2分/篇,SCI10 分/篇)。3.参加康复治疗科研课题并承担主要工作(第一负责人市级5分/项,省级8分/项,国家级 10 分/项;第二负责人市级 3 分/项,省级 5 分/项,国家级 8 分/项;第三负责人市级 1 分/项,省级 3 分/项,国家级 5 分/项)。4.承担申请市级、省级、国家级与康复治疗有关的继续教育培训班(申报人市级5分/项,省级8分/项,国家级 10 分/项)。5.申报与康复有关的实用型专利、发明专利(申报人实用新型专利5分/项、发明专利 10 分/项)。6.有较强的临床带教能力及教学经验(硕士生导师 5 分、博士生导师 10分、博士后导师 15 分)。四、评选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民主推荐、择优评选。五、评选方法和流程(一)评选采用科室自荐结合医院推荐的方式各申请科室根据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自荐(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公章后将书面材料(双面打印)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前邮寄龙岗区黄阁中路黄阁翠苑4栋808,邮政编码518172,电子材料发送sun1168@163.com。1.在条件具备的参评科室,请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2.本次评选活动对参评科室及其所在医院不收取任何费用。(二)资格审核深圳市康复医学会“康复医学科先进集体”评选委员会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参评科室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三)专家评审资格初审后,“康复医学科先进集体”评选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参评科室进行评审,采取差额评选方式,适当兼顾行业代表性、广泛性和地域性等因素。(四)结果审核“康复医学科先进集体”评选委员会将评审结果提交深圳市康复医学会评选审核委员会进行审核。(五)结果公示对候选单位科室先进事迹材料挂网公示。(六)表彰奖励将在 2018 年8月 18~19 日深圳市康复医学会举办的深圳国际康复论坛上进行表彰。请及时提交个人资料报名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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